dalky 发表于 2017-2-18 23:08:45

铜鼓交警开展恶意闯红灯严管重处专项行动

随着城市的发展,机动车辆的持续增加。我县个个交叉路口陆续安装了道路交通红绿灯,来指挥车辆及行人过往通行。交通信号灯极大的改善了我县道路通行环境,为人民群众安全、畅通的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保障。但是始终有一部分驾驶员,无视交通信号灯闯红灯通过交叉路口,给正常通行的车辆及行人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为了进一步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自2月15日起,铜鼓交警针对摩托车、非机动车及行人闯红灯交通违法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不听劝阻、屡教不改、故意闯红灯、无证驾驶人员一经查处将从严从重处罚。

2月15、16日,县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城区街心花园对“闯红灯”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行动中,民警遵循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宗旨,对部分群众的闯红灯违法行为进行了劝导、教育和处罚。对年纪比较的大的老年人闯红灯行为,民警主动帮助他们退回停止线以内,并耐心的告诉老人们怎样过马路才是安全的。对不能提供有效驾驶证或拒不配合的车主,民警对当事人采取暂扣车辆带回大队查证处理。民警热情的态度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行为赢得了在场群众的称赞。此次行动开展以来共查处,摩托车、非机动车闯红灯230例,开具处罚凭证80张,扣留二轮摩托车辆37辆,现场纠正教育群众达300余人。下一阶段我大队将把此类整治行动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不定时、不定路口的持续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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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交通行为将受罚:
1、驾驶两轮电动车、自行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对驾驶人处20元罚款。2、驾驶两轮摩托车(燃油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对驾驶人处100元罚款、记6分。对无证驾驶人员,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200元至500元罚款,并处5日以下行政拘留。3.驾驶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对驾驶人处100元罚款、记6分。对无证驾驶人员,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并处10日以下行政拘留。4.行人闯红灯的,在违法地点协助交警维持交通秩序10分钟,拒不接受教育的,处10元罚款。5.对抗拒交警依法执行公务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在警告、纠正无效后,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10日行政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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