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打好“组合拳”。专项整治涉及到的多个职能部门和有关乡镇,要求牵头单位要积极主动、不等不靠,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整治任务;配合单位要与牵头单位紧密协调,不当局外人,不做甩手掌柜。二是打好“长短拳”。在专项整治中有一些项目由于受城市基础功能的制约和历史原因,光靠短时的“堵”难度很大,成效也不明显,必须从长计议,疏堵结合,比如:占道经营、废品回收、石材石碑加工等。在整治过程中要科学规划好疏散的场所,创造必要的硬件条件。但场所一经确定,就要坚定不移地做好入市、入场搬迁工作。三是出好“重拳”。“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是当前城市管理中的普遍问题,究其原因就是缺乏长效管理的手段,缺乏严管重罚的措施。因此,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坚持反复抓、抓反复,建立管理相对人的诚信档案,采取首违不罚,再违必罚,直至取消资格等强有力的手段,从严管理,从重处理。(敖灵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