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记者从市政协八届十三次常委会议上获悉,两名因长期不履行职责政协委员被辞去政协新余市第八届委员会委员职务。据了解,这是市政协首次把“只挂名”、“不履职”政协委员“请出门”。
政协委员是地位,是荣誉,更是责任。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参政议政,为加快新余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是每一位政协委员的崇高责任。去年,市政协根据《政协章程》和上级政协有关规定,出台《关于加强委员履职服务与管理的意见》。一年来,绝大多数委员能够认真履行政协职能,但仍然有个别委员缺乏责任意识,长期不履行职责。市政协今年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对此问题群众反映较突出,提出的意见较多。这次市政协对长期不履行职责的委员作出辞退处理,既是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委员履职服务与管理的意见》的结果,也是教育实践活动抓好整改落实的实际行动。市政协要求全体委员引以为鉴,严格遵守《政协章程》和市政协《关于加强委员履职服务与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自觉把委员的政治荣誉与履行职责统一起来,积极参加政协各种会议和活动,切实履职尽责,积极参政议政,为加快新余发展、推进政协事业发挥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