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建立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中心
为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权益,实现救助工作全覆盖,近日铜鼓县民政局增加三名退伍军人建立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中心。该救助中心以车站、繁华地区、地下通道、桥梁涵洞等生活无着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为重点,实行24小时巡视和救助工作,实现了全县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员救助全覆盖。救助中心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坚持依法救助、主动救助、文明救助、热情服务,既确保被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不挨冻受饿,又较好保障了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权益。
据了解,铜鼓县民政局着力于完善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救助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对流浪乞讨患病人员按照“先救治后结算、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及时采取急救措施。对在全县范围内发现因智力障碍或其他原因无法查明身份、户籍等基本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临时照料或予以安置。该局还与县公安、城管、社区、社会爱心人士上下联动,形成网格化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的格局,在县主要交通道路设救助引导牌,告知市民救助中心地理位置、救助电话和救助方式,引导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实现救助工作全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