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大队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服务好县重点工程建设的同时,强化责任分工、强化审批把关、强化安全检查,加强民爆物品管理安全监管。该大队确定民爆物品专管民警,全面负责民爆物品的审批、监管和检查工作。对辖区涉爆单位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的基础上,掌控民用爆炸物品从审批、购买、储存、使用、清退的每一个环节,实现了民爆物品动态管理的有章可循、民爆物品的流向有据可查。对登记备案单位的民爆物品储存库房,进行规范化管理,逐个检查验收,指派专人负责督促涉爆单位进行整改落实。通过以会代训形式有效地提高爆破员、安全员的业务技能,进一步提高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意识。组织开展一次民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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