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品仓”被查实无照经营且逃税
《“壹品仓”这么卖东西 执法部门,你知道吗?》之深挖
11月12日,本报披露了位于南昌市红角洲用友(南昌)产业园办公楼内“壹品仓”特卖场,在未获得厂家授权的情况下对外低价销售大批量Jack Wolfskin(狼爪)牌服饰,同时拒向消费者提供正规发票情况。 报道刊登后,南昌市红谷滩国税局、红角洲工商分局立即介入调查。结果证实,“壹品仓”特卖场未取得经营许可,属于无照违法经营;其违法经营的同时,还存在不开发票的偷税等违法行为。 与此同时,“壹品仓”声称从别家企业获得的“狼爪”厂家授权,仍被狼爪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予以否认。 一名顾客在特卖场内选购商品 顾客正在付款 【园区】 “壹品仓”公开销售至少40多天 租赁性质为“办公、展览” “他们(壹品仓)是今年9月初入驻的,11月1日与我们正式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是4年。”用友(南昌)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下简称“用友公司”)负责整个园区的经营维护,该公司经营策划部负责人葛纯证实,“壹品仓”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的9月份,就已经在园区办公楼5楼租赁了整层楼作为办公用途,其租赁面积达3200余平方米。据该负责人透露,“壹品仓”在9月就已经着手装修,国庆期间已有顾客前去购物了。 记者发现,在“壹品仓”与用友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租赁性质一栏填写的是“办公、展览”;其中还注明,“租赁方不得更改房屋用途”。 “国庆节的第一天,我凭入场券在‘壹品仓’购买了一双女鞋,但这双花119元钱买的鞋没穿一个礼拜,鞋帮就脱线了。”南昌市民刘女士在今年10月1日下午,通过“壹品仓”官方微信的指引,前往其“国庆特卖场”购物。没想到她购买的这双品牌女鞋,质量并不怎么好,令她十分不满。 刘女士持有的这张由“壹品仓”开具的购物小票上面注明的时间,的确为“2015年10月1日”,其支付方式被注明为“现金”。 记者了解到,直到昨日,“壹品仓”仍在营业。据产业园的保安介绍,该特卖场“每天都有顾客进出。”这意味着,“壹品仓”特卖场在产业园办公楼经营的时间至少已有1个多月了。 【工商】 “壹品仓”无照经营属违法 要求负责人在指定时间说明情况并接受处理 “‘壹品仓’现在并没有正式营业,我们只是一个体验,让消费者感受下我们这种新型的销售方式。”11月12日下午,一名赵姓员工在代表“壹品仓”接受红角洲工商分局执法人员询问时言之凿凿,称“壹品仓”一直以来进行的都是“对外展示”,向他人介绍产品,没有对外营业,更没有销售商品。 尽管包括用友公司及记者都指出其一直存在对外经营的情况,但“壹品仓”的这名赵姓员工在面对工商执法人员的调查时仍坚持从未营业的说法,只是将有关从未“正式营业”的说法改成了“试营业”。 “你们是不是有销售的行为?”当记者质疑其所谓“试营业”的说法时,该员工竟仍是坚称:“(试营业)不算销售!” “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试营业’一说,销售的问题肯定是存在的。如果你不销售光是在这里展示,能给你带来什么?你靠什么盈利?”对于“壹品仓”的辩解,红角洲工商分局负责人在现场表示,卖场没有取得经营许可、没有办理销售证照的行为属于无照经营,这是法律明令禁止的。 就“壹品仓”无照经营的情况,红角洲工商分局现场送达了询问通知书,要求其负责人在指定时间前往工商部门说明情况并接受相关处理。 据了解,我国现行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对涉及“无照经营”违法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此外,该条法规还规定:“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税务】 “壹品仓”拒开发票逃税 现场责令其补交应缴税款并接受处罚 既然“壹品仓”已被红角洲工商分局确定为“无照经营”,那么其在经营期间拒绝向消费者出具正规发票的行为就可以理解了:“壹品仓”既然在南昌从未合法经营,那么自然也就无法从税务部门领取发票,正常缴纳税款了。 “发票是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付款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如果商家拒绝提供发票就是违规行为。”红谷滩国税局相关负责人在就“壹品仓”以及其所属“上海传琦实业有限公司”在税务部门登记状况作调查后明确表示,以上两处单位均未在税务部门备案注册。该负责人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壹品仓”在销售商品并收取经营业务款项后不出具发票的行为,已属逃税违法。 “你方必须把所有的销售小票存根交给税务核查,补齐应缴税费。”红谷滩国税局执法人员在听取了上海传琦实业有限公司招商经理祝昌鸿的说明后,现场责令祝昌鸿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税务备案注册手续,并依据其销售状况补交应缴税款;另外,根据我国相关税法规定,“壹品仓”还要接受税务部门对其逃税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厂商】 “壹品仓”持复印件称已获授权 “狼爪”中国总代理法务部回复“从未授权” “我们这里有‘狼爪’产品的授权书复印件,你要看原件的话,我这里还有电子版。”为了证明“壹品仓”现在举办的“Jack Wolfskin(狼爪)特卖会”销售的数千件“狼爪”商品的出处,上海传琦实业有限公司招商经理祝昌鸿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授权方为“上海世鑫商贸有限公司”出具的有关“狼爪”商品“授权书”复印件,被授权的,则是其所在的传琦实业有限公司;其中有关授权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 由于祝昌鸿坚持该份授权书复印件涉及商业机密,不允许记者拍照、记录,且该复印件中也注明“复印无效”。因此,记者无法以这份复印件证明其“授权书”的真伪。不过,如果这家名为“上海世鑫商贸有限公司”真像祝昌鸿所说是“狼爪”产品的上海“总代理”,那么,它又和“狼爪”中国总代理有着什么关系呢? “我们从来没有什么‘上海’、‘北京’的所谓‘总代理’,只有经过授权认可的经销商。在我们备案的经销商名录里,没有‘上海世鑫商贸有限公司’,也没有‘上海传琦实业有限公司’。”狼爪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法务部负责人就此回复本报记者称,旗下“狼爪”系列产品在国内均须授权许可销售,否则即属“商标侵权”,即人们俗称的“售假”。该公司从未向任何一家名为“上海世鑫商贸有限公司”或是“上海传琦实业有限公司”,以及“壹品仓”授权销售产品。 该负责人还表示,“狼爪”将派员就此作调查了解,以维护品牌和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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